李阳冰(nínɡ)字少温赵郡(今河北赵县)人唐代文字学家、著
李阳冰(nínɡ):字少温,赵郡(今河北赵县)人。唐代文字学家、著名书法家。官至匠作监,尤工篆书。冰,“凝”的古字。
《投荒录》:宋初以前的著作,撰人未详。多记岭南风物。
琼管:行政区划名,即琼州。宋代称“琼管”,设琼管安抚都监,治今海南海口。
琴虽然用桐木制作,但必须是生长多年的桐木,到它的木材质性差不多都失去了,用以制作的琴的音声才能激扬清越。我曾见过唐朝初年的路氏琴,木质都枯朽了,看上去几乎都承受不了手指的弹拨,然而其音声更加清亮。又曾见到越人陶道真所收藏的一张越琴,相传是用古墓中出土的破烂棺材的杉木制作的,音声极为有力而挺拔。吴地僧人智和有一张琴,瑟瑟呈霉绿色,用花纹石作弦柱,制作样式和音声韵律都达到美妙的程度;其腹部有李阳冰篆书的数十字,大略是说:从南海的一座岛上得到一种木材,名叫“伽陀罗”,其纹理如同银子的碎屑,而坚硬得像石头,遂命工匠斫削加工为这张琴。篆文的书法甚为古朴而强劲。制琴的材质,通常是希望它质量轻、质地疏松、材性脆而不绵软、纹理光滑,这叫作“四善”;李阳冰所说则木质硬如石头,这样的材料也可以制琴,是让人有点闹不明白的。《投荒录》说:“琼州之地多有乌木、呿陀木,都是珍奇的树木。”我怀疑“伽陀罗木”即是“呿陀木”。
卷六
声同共振
古法:钟、磬每簴十六,乃十六律也;然一簴又自应一律,有黄钟之簴,有大吕之簴。其他乐皆然。且以琴言之,虽皆清实,其间有声重者,有声轻者。材中自有五音,故古之名琴,或谓之“清徵”,或谓之“清角”。不独五音也,又应诸调。予友人家有一琵琶,置之虚室,以管色奏双调,琵琶弦辄有声应之,奏他调则不应,宝之以为异物。殊不知此乃常理。二十八调,但有声同者即应;若遍二十八调而不应,则是逸调声也。古法:一律有七音十二律,共八十四调,更细分之,尚不止八十四,逸调至多。偶在二十八调中,人见其应,则以为怪,此常理耳。此声学至要妙处也。今人不知此理,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。世之乐工,弦上音调尚不能知,何暇及此?
钟、磬(qìng)每簴(jù)十六:指钟和磬常常各自悬挂十六件为一架。磬,用石片制作的打击乐器。每,常常。簴,悬挂打击乐器的木架。此用作动词,“簴十六”即上架十六件。
律:古人将音程上的八度分为不完全相等的十二个半音,分别名为黄钟、大吕、太簇、夹钟、姑洗(xiǎn)、中吕、蕤(ruí)宾、林钟、夷则、南吕、亡射(wúyè)、应钟,总称为“十二律”。其中单数律又称“阳律”,六阳律合称“六律”;偶数律又称“阴律”,六阴律合称“六吕”。“十二律”又称“正律”,与之相对的低八度各律和高八度各律则分称“倍律”和“半律”。
一簴:此“簴”字用作名词,犹言“一架”,指单个悬挂的钟或磬。
清实:清亮而不虚。实,指古人所称的清音。
材:指制作乐器所用的材质。五音:即古代五声音阶宫、商、角、徵(zhǐ)、羽(略相当于现代简谱的1、2、3、5、6)。另有变徵、变宫(略相当于现代简谱的4、7),合称“七音”。
管色:指一种用于定音和记谱的管乐器。一般认为即是从西域传入的觱篥(bìlì),又称“笳管”等,后世习称为“头管”。古代的乐谱工尺谱,后来也称“管色谱”。双调:古代商声调式的名称之一。
逸调:指逸出于常用调式之外的调式。有些调式只在理论上存在,实际不能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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