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《归妹·六五》根据朱熹的集
帝乙归妹,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。——《归妹·六五》
根据朱熹的集注,这三条爻辞的意思是:
姐姐出嫁以妹妹媵陪,就像跛脚的人仍能走远路,是吉利的。
妹妹随同姐姐出嫁,姐姐因为不如妹妹,反而被当作媵陪遣送回来。
帝乙嫁女儿,姐姐的嫁衣不如妹妹的嫁衣漂亮。
帝乙是殷代倒数第二位君主,纣的父亲。国君之贵,嫁女也要媵陪;而且认为,姐嫁妹媵,如同跛脚的人能走远路,是好事。可见当时媵已制度化,并认为是有益的。《易经》中的爻辞,是周文王所作,他曾为纣臣,材料应当可靠。再对照早于帝乙的甲骨文中,“诸妇”、“众妇”之语颇多,更可推知,当时的媵已经制度化。
西周时期,媵的习俗不但更加盛行,媵的数量也更多了。《诗·大雅·韩奕》描写韩侯迎娶妻子的情景是:“百辆彭彭,八鸾锵锵,不显其光。诸娣从之,祁祁如云;韩侯顾之,烂其盈门。”“祁祁”,是众多的意思,随嫁的诸娣(可能也包括诸侄女)竟然像一大片彩云,数量必然不少。
媵,在春秋时期仍然是贵族嫁娶的普遍现象。东周初年,齐国的庄姜嫁给卫庄公,“庶姜孽孽”,一大群身材修长的侄女、妹妹随同嫁给卫庄公。公元前年,周灵王派人到齐国求聘王后,齐灵公不知应对礼仪,老臣晏桓子解释说,先王礼制规定这样回答:“夫妇(指诸侯本人及其嫡妻)所生若而(若干)人,妾妇之子(女)若而人。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,则曰:先守(指诸侯的父祖)某公之遗女若而人。”又据《左传·昭公三年》记载,晋平公所娶齐女少姜去世,齐景公为了密切与晋国的关系,主动派晏婴到晋国,请求晋平公仍从齐国聘娶继室,宴婴说:“齐景公“犹有先君之适及遗姑姊妹若而人……以备嫔嫱。”此语与对周灵王使者的回答几乎完全一样。天子选后,诸侯聘妻,女方显然不能以低贱的“妾之子”和嫡女一起供对方选择,而是指所媵的数量。
媵,也包括女方同姓国家的侄娣。《公羊传·庄公十八年》说:“媵者何?诸侯娶一国,则二国往媵之,以侄娣从。”这与当时的史实完全相符,如鲁国伯姬嫁给宋共公,除本国侄娣外,卫、晋两个与鲁同姓的国家也送女媵陪。有时,异姓国也送女媵陪,如鲁襄公二十三年,“晋将嫁女于吴,齐侯使折归父媵之。”《左传》中关于媵的记载颇多,但异姓之媵,仅有二例,可能情况特殊,史官特地记载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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