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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区论致知格物,正所以穷理,未尝戒人穷理,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。
若谓『即物穷理』 ,如前所云『务外而遗内』者 2 ,则有所不可耳。
昏闇之士,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,以致其本然之良知,则『虽愚必明,虽柔必强』 3 ,大本立而达道行 4 ,九经之属 5 ,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,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?彼顽空虚静之徒,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,以致其本然之良知,而遗弃伦理,寂灭虚无以为常,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。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?
心者,身之主也,而心之虚灵明觉,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。其虚灵明觉之良知,应感而动者谓之意。有知而后有意,无知则无意矣。知非意之体乎?意之所用,必有其物,物即事也。如意用于事亲,即事亲为一物;意用于治民,即治民为一物;意用于读书,即读书为一物;意用于听讼,即听讼为一物。凡意之所用,无有无物者,有是意即有是物,无是意即无是物矣。物非意之用乎?
『格』字之义,有以『至』字训者,如『格于文祖』 6 、『有苗来格』 7 ,是以至训者也。然『格于文祖』,必纯孝诚敬,幽明之间,无一不得其理,而后谓之格;有苗之顽,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 8 ,则亦兼有『正』字之义在其间,未可专以『至』字尽之也。如『格其非心』 9 、『大臣格君心之非』之类 10 ,是则一皆『正其不正以归于正』之义 11 ,而不可以『至』字为训矣。
且《大学》格物之训,又安知其不以『正』字为训,而必以『至』字为义乎?如以『至』字为义者,必曰『穷至事物之理』,而后其说始通。是其用功之要,全在一『穷』字,用力之地,全在一『理』字也。若上去一『穷』字,下去一『理』字,而直曰『致知在至物』,其可通乎?
夫穷理尽性,圣人之成训,见于《系辞》者也。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,则圣人何不直曰『致知在穷理』,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,以启后世之弊邪?